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表印发 不合格者将被追责
来源:国际在线 发布时间:2015-12-09 23:51:08
注:1.在设置以上六个方面考核内容的同时,由农业部对各省级人民政府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等进行
定性评估,加减分不超过2分;由质检总局对各省级人民政府配合加强进口粮食质量安全把
关进行定性评估,加减分不超过2分;由粮食局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开展粮食产销合作、“放
心粮油”工程建设和节粮减损等进行定性评估,加减分不超过3分。定性评价指标加分后,
考核总分不超过100分。
2.表中项目有两个分值的,前者为粮食主产区分值,后者为非主产区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