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表印发 不合格者将被追责
来源:国际在线 发布时间:2015-12-09 23:51:08
网络配图
原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
据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办公厅今日(12日)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全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5〕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1月3日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务院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由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粮食局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计局、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粮食局,承担考核日常工作。
第三条考核工作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全面监督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