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人介绍,在一家企业从事管理工作的刘江和从事会计工作的张芳相恋结婚。婚后,妻子张芳发现丈夫对自己“性冷淡”,甚至质疑丈夫性取向有问题,曾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均未离成。此后不久,刘江向法院起诉离婚。海南海口美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婚生孩子由刘江抚养。
一审宣判后,张芳不服判决,上诉至海口中院。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男方需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满18岁。
孩子出生后,丈夫拒绝过夫妻生活
她怀疑丈夫性取向
2013年7月,经朋友介绍,在海南一家企业从事管理工作的刘江和从事会计工作的张芳认识,接触后不久就发展成了恋人。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相处,两人于2014年9月步入婚姻的殿堂。半年后,他们的儿子刘泽出生了。
结婚初期,两人感情很好,张芳怀孕和坐月子期间,刘江及其家人对她照顾有加。但在婚后长期共同生活中,双方因性格不合,发生过数次争吵,且自孩子出生后,刘江以各种理由拒绝过夫妻生活,这让张芳质疑其性取向异乎正常男性。“战火”升级后,张芳抱着儿子回娘家住。为了让孩子健康成长,张芳周末也会带着孩子和刘江及公公婆婆一起外出游玩。在外人看来,张芳和刘江的感情不错,但只有张芳知道,他们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她已下定决心要离开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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