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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人”法律身份争议:到底是活着还是死亡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17-08-26 13:45:51

  遗体研究是否必须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人体器官移植需向医学伦理委员会提交申请,取得同意才可实施。那么,对遗体进行某种研究是否需要该组织的审核?

  医学伦理委员会是由医学专业人员、法律专家及非医务人员组成的独立组织,其职责为核查临床试验方案是否合乎道德,确保受试者的安全、健康和权益不受侵害。2016年12月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新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下称《办法》),其中第7条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未设立伦理委员会的,不得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工作。

  韩骁认为,《办法》所涉及的人指的是广义的人,冷冻实验目的在于多年后复活,而不仅仅是冷冻本身。“这种手术已涉及到生与死,必须经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核批准。如果未经批准而擅自开展,可能会被责令终止。”

  但龚波却表达了另一种观点:《办法》中的人应当是指自然人,不包括胎儿和遗体。人体冷冻技术是一项医学科技发展的新技术,本着“法无禁止即为自由”的原则,是不违法的。

  事实上,全国首例“人体冷冻案”给法律提出的难题不止于此,“死而复生”已经超越了现有的法律框架。刘长秋表示,如果有一天冷冻技术成熟之后,真的实现“死而复生”,那么人类的伦理与法律制度都将发生重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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