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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人”法律身份争议:到底是活着还是死亡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17-08-26 13:45:51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曹兴权表示人体低温保存究竟是属于医疗方案范畴还是定性为死亡后的遗体处置范畴,目前是存在争议的。“我认为,从主体大脑未死亡,以及未来存在救治希望的角度看,人体低温保存应属救治范畴。”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维德认为,在这种低温保存状态下,被保存个体类似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植物人,其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参照现有的监护制度解决。

  此前媒体报道中并未提及医院是否对展女士开具死亡证明,而死亡证明正是判定死者死亡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对此,周维德说:“如果未能得出死亡判断,那么对处于冷冻状态下的人体处置,就不能视之为对遗体的处置。这种情况下,处置被保存人的躯体,可能面临故意杀人的法律风险。”

  据了解,我国医学和法律目前以呼吸、心跳停止为判定死亡的标准,脑死亡还没有引入临床或司法实践。因此按照现行法律标准来看,展女士应该被认定为死亡。广州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法学系副教授龚波认为:“这起中国首例‘人体冷冻案’,只是一个关于遗体捐献用于医学研究的案例。”

  冷冻人“死而复生”:法律身份如何确认?

  目前世界上已有300多人加入冷冻计划,虽然至今仍没有冷冻人进行复苏,但并不排除其可能性。一旦有一天,冷冻人醒来,又该如何确认他的法律身份?他的婚姻关系、财产继承、债务关系又该如何处置?

  曹兴权认为,这里的“醒来”是在法律上被确定为死亡后救治成功的结果。相关的社会关系、财产关系应依民法一般原理处理。例如若配偶未婚,婚姻关系可比照死亡宣告后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的原则处理。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提出了一种新模式,即冷冻人已经死亡,所有法律关系终结,复活后的人可视为一个新生个体,重新开始构建所有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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