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租房新政:集体户口租公租房可落户
来源:凤凰财经综合 发布时间:2017-08-17 18:18:05
北京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该征求意见稿,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对于北京集体户口拥有者,这被认为是一项重大利好。也即,集体户口可落户至公租房。
以下为全文:
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规范住房租赁管理,推动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建房〔2017〕153号)、《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231号)等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强化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一)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体制
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机构,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建立住房租赁公益律师队伍,为住房租赁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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