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租房新政:集体户口租公租房可落户
来源:凤凰财经综合 发布时间:2017-08-17 18:18:05
四、保护租赁当事人权益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当前,租赁市场确实有不少的乱象,让一些房东和租客都有顾虑。
此前【京房字】曾对房屋租赁进行的调查显示,对于房东来说,租赁房屋最担心的是租到不靠谱的租客,租客不按期缴纳租金,毁坏房屋,拖欠水电费或者上网费,冒充个人租赁的中介业务员转租或租客充当二房东转租、群租甚至租赁房屋用于不法用途牵扯房主等。
对租客来说,租房最担心的是遇到假房源被骗租金、押金或中介费,遇到黑中介维权困难,遭遇二房东后权益受损得不到保护,房主随意克扣押金,房主任意涨房租或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不赔偿等。
此次新政对于保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上作出了多项细致的规定。
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
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房屋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出租人应当按月收取租金,承租人要求按季、年收取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按季、年收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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