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租房新政:集体户口租公租房可落户
其实对于租房入学问题,非京籍之前就已经有了相关规定,比如非京籍家庭持“五证”可办理等。此次《通知》中也明确,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和其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而对于京籍家庭来说,之前依据租房来入学是没有的。京籍家庭要么是户籍所在地,要么是房产所在地就近入学。
那么,对于一些无房的京籍家庭,如果夫妻的户口与工作地不在一个区,那么子女上学就会非常不方便。
因此此次发布的《通知》中,主要是针对京籍无房家庭的。
按照新政,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举个例子大家更容易懂:一户延庆户口的无房家庭,如果夫妻有一方在西城区工作,而且在西城区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并在平台上备案的,其适龄子女可以在西城区入学。
但要注意的是,是在该区入学,并不是学区入学。也就是说,即便是租的是实验二小学区内住房,也不一定就在实验二小上学。会根据该区的学位等实际情况安排。比如如果某个学区的学位已满,那可能会协调到相邻学区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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