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民生婚姻家庭

浙江高院再审两“抢生”二孩案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7-03-24 12:46:11

  而事实上,法律界对此也存在争议,有人认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对没有做出处理决定的生育行为,按照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定,相关行政机关有做出处理决定的权利。

  也有的认为,在新旧法律冲突时,应适用有利于当事人原则,既然新法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就不应该在新法实施后继续对此类二孩父母征收社会抚养费,也避免在修改之后生效的法律适用期间,却适用已经被修正的旧法进行处罚的尴尬,使得处罚依据存在瑕疵,也为产生争端留下隐患。

  据了解,目前仅在浙江,还有多起关于社会抚养费的行政诉讼正在审理,在这两起案件被浙江高院裁定再审后,还没有一起宣判。吴有水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说,在他的手上,就还有6起。他认为,这两起案件的再审具有风向标意义,如何判决将对其他同类案件产生影响。

  浙江高院将择日宣判这两起案件。

上一页  [1] [2] [3] [4]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