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混乱的婚姻证明文件
来源:华商报 发布时间:2017-03-12 11:02:20
在继续寻找相关证据的同时,王晁还听到一个无法确认的消息。消息称,灞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主任刘某是方媛母亲的学生,两家人在同一个家属院居住多年,应该很是熟识。在搜集到这些证据后,王晁开始“反击”。他委托律师于2016年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理由是自己发现了上述新的证据。2016年11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行政裁定书,认为王晁等原告的再审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指令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再审。
遭起诉民政局提交新证据 “离婚登记”泄露真相
2017年2月21日下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开庭再审。质证和证据交换环节,灞桥区民政局可谓节节败退。因为尽管他们出示的证据显示,2004年就已经为王力和方媛登记了结婚手续,但方媛的多个“单身证明”的证据让婚姻登记管理处很是尴尬。
当天下午5时许,灞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突然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此前从未出现过的新证据,这是一份从西安市新城区档案馆复印出来的“离婚登记表”,内容显示,王力和方媛于2005年12月5日在新城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理由是“感情不和”。
这份“离婚登记”材料的出现,让王晁突然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感,他说终于弄清楚了,原来儿子王力生前和方媛的确有过一段外人不知的短期婚姻。
轻松之后,王晁向法庭提出了三个问题:
1,既然王力和方媛在2005年12月就已经离婚,方媛为何还要在2010年王力病逝后,以妻子的名义向法院诉讼、讨要财产继承分割?这是否有虚假诉讼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