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混乱的婚姻证明文件
来源:华商报 发布时间:2017-03-12 11:02:20
上诉期间,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原告提出质疑的“婚姻登记材料”内容进行鉴定。但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受理后认为该“婚姻登记材料”为复印件,不具备鉴定条件,故鉴定未遂。2014年9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王晁等人的上诉,维持了灞桥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
婚姻登记申请日期遭涂改 王家怀疑“儿媳”伪造文书
终审判决结束后,王晁决定从儿子生前的遗物中寻找线索,他说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想搞清楚儿子到底和方媛有没有结婚。
一个偶然的机会,王晁发现儿子王力名下的一套房产被交易了,交易人正是方媛。王晁顺着这条线查下去,发现房子交易的时间为王力病逝前的2010年4月,交易手续中竟然有一张儿子委托方媛“出售房屋”的“委托书”,更奇怪的是该委托书还被山东省菏泽市曹州公证处公证过。
儿子2010年4月就在西安,为何要委托方媛呢?王晁觉得这不符合逻辑,于是向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报案,称怀疑儿子生前的财产遭到侵占,要求公安机关对儿子的“委托书”和《委托书公证书》的真实性核查。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受理报案后,就房产交易中的《委托书公证书》向山东省菏泽市曹州公证处发函确认。结果山东方面很快回函称:“该公证书并非我处出具,公证书编号、业务公章、公证员签名章均与我处备案不符,属于伪造公证书。”
2016年初,经过一番准备后,王晁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提出申请,要求对灞桥区民政局出具的儿子王力和方媛的婚姻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