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暴涨10倍引发土地争夺战
另外,法制办还认为,政府2004年启动项目换土地拍卖时便已违规,因为当时相关地块为集体用地,出让需获得省国土厅批准。
《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循线追踪发现,上述警示与审计署成都特派办介入有关。2011年6月,国家审计署成都特派办对十堰工商银行审计时,发现荣华公司欠工商银行贷款逾期未还,进而延伸审计荣华公司。他们发现,荣华公司将资金划转到中化六建,后又转付到十堰市国土局,为此又延伸到市国土局进行荣华公司投入重庆路项目资金的审计。
记者获得的该份《审计取证单》显示,审计项目为“工商银行法人代表姜某某经济责任审计”。该文件在审计(调查)事项摘要中指出,在延伸审计十堰市国土局过程中,发现存在多处违规违法。如“以其他公司名义竞拍土地使用权”,“在取得省国土厅批复前违规卖地”,“违规将879亩土地过户到惠泽公司名下”以及“惠泽公司未支付完费用即违法卖土地”等五大问题。
钱云富拿着一份《重庆路项目补充协议书》对记者表示,这份协议非常荒唐。记者注意到,该协议甲方为十堰市国土局,而乙方却是“中化六建(十堰市注册公司为:十堰市惠泽公司)”。
查询企业信息获知,惠泽公司从成立至今都是由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化六建是国有企业,惠泽并非前者下属的控股公司。
“以惠泽公司代替中化六建,成为土地的受让方,这是国土局个别官员违规操作的结果。”钱云富说。包括杨立新、刘凯湘等在内的多位国内知名民法学、商法学专家指出,此补充协议不能作为置换土地办理出让手续的依据。以上述方式完成过户,明显违反招投标法的基本原则。”
记者9月20日就此采访协议签订者、十堰市国土局副局长王春明时,他表示,协议上有关乙方的表述,有其历史原因。“政府部门办事,都是有依据的。”不过,王春明并未向记者提供或解释具体的法律依据。对于外界质疑其与项目操作方李维林的关系问题,王最初以跟李不熟回应,后又改口称“十堰不大,说不认识也是不太适合的”。
据多位接近当地官方的人士表示,李维林最初为十堰农信社副主任,后升迁为湖北省农信联社副主任。记者近日多次联系李维林,但一直未能成功。记者前往惠泽公司采访,工作人员称董事长李维普不在,记者多次拨打其手机,也一直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