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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征民意 拆封商品也可退货?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10-05 21:24:40

  中新网北京9月28日电(记者 李金磊)网购一族注意了!国家工商总局27日对外公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七类商品不适用或不宜适用无理由退货,拆封、调试不影响商品完好,退货时应当将赠品一并退回,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诸多细则关系着消费者和商家的利益,如果你有意见,可在10月11日前提出。

资料图。<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发 张斌 摄
资料图。中新社发 张斌 摄

  哪些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明确七类范围 避免商家扩大解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四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包括: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同时规定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注意到,实践中,经营者和消费者关于哪些“其他”商品能够适用无理由退货存在不同理解,一些经营者甚至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类型进行扩大解释,一定程度上架空了无理由退货制度,往往导致消费争议发生。

  为此,征求意见稿重申了四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同时还列举了三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一)拆封后易导致商品性质改变、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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