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试验进城农民土地有偿退出 宅基地变现14万元/亩
重庆市巴南区也在做类似的退地尝试。最近,巴南区天星寺镇芙蓉村有7户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等农村权益退还社集体经济组织,在获得相应退地补偿的同时,也自愿注销集体经济成员资格,转户进城。同时,在确保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不变、土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农业公司与社集体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对这7户农民退出的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发展规模经营。
五步流程确保承包地退出平稳有序
进城农民整户退地,目前处于摸索阶段,一些基层做法值得总结。在梁平县,为了保证改革平稳推进,减少社会风险,县里按照封闭试点的原则,重点做了五项政策设计:一是设定退地门槛。须同时满足有稳定职业或经济来源和有稳定住所两项条件,才能整户退地。川西村9社搞退地试点时,有21户农民提出了退地申请。经严格审核,最后只有7户完全满足条件,进入退地程序。
二是明确退地流程。农民提出退地申请后,需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讨论同意、公示、备案并向社集体交还《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三是确定退地价格形成机制。退地价格由集体经济组织与退地农户充分协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不同地类、地块位置,综合考虑本轮土地承包期(至2027年止)剩余年限和年均土地流转收益等因素,确定退地补偿价格。川西村9社召开了3次村民代表会,共同协商退地价格,最后确定了每亩1.4万元的补偿标准。
四是筹措退地资金。采取县、乡镇财政补助一点、集体经济组织自筹一点的办法,筹措退地周转金,用于支付退地补偿款。川西村7户进城农民退地补偿就由退地周转金先行垫付。
五是建立退地利用办法。按照“农地农用”的原则,农民退地后,社集体可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农业大户经营,不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每年流转收益用于归还周转金,超额部分作为社集体经济组织收入。
梁平县农村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吴正远说,通过退地试点,一方面“变现”了农民承包地财产价值,使农民带着财富进城。另一方面也没有改变农地集体所有性质,不会冲击土地制度的稳定性。
顶层设计需完善,社保空白要填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