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进度慢屡遭点名 吴敬琏:进展得太慢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企改革作出重要指示。
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大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深化国企改革是大文章,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加强是在深化改革中通过自我完善,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而不是抱残守缺、不思进取、不思改革,确实要担当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在推动改革措施上加大力度。
2014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四次会议上明确指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
2015年6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十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要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会议指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机制制度创新,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
2015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春召开部分省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时表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真正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发展引领力。在吉林东北工业集团长春一东(22.860, -0.74, -3.14%)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2016年5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要加快国有企业、财税金融、价格体制、农业农村、对外开放、社会保障、生态文明等领域基础性改革,关键性改革举措要抓紧推出。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