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将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类 各自发展目标确定
6.商业类和公益类企业在分类促进发展上有何差异?
不同类型的企业战略定位不同,发展目的和发展路径不同,《意见》对两类企业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差异化要求。
对商业类国有企业而言,要优化资源配置,加大重组整合力度和研发投入,加快科技和管理创新步伐,持续推动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针对具体情况,《意见》进行了进一步阐述。一是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支持和鼓励发展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优化国有资本投向,推动国有产权流转,及时处置低效、无效及不良资产,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二是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合理确定主业范围,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加大国有资本投入,在服务国家宏观调控、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完成特殊任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对公益类国有企业而言,要根据承担的任务和社会发展要求,加大国有资本投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严格限定主业范围,加强主业管理,重点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7.商业类和公益类企业在分类实施监管方面有何不同?
为更好实现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意见》对两类企业监管提出了不同要求。
对商业类国有企业,要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提高国有资本回报、规范国有资本运作、维护国有资本安全。建立健全监督体制机制,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公开,严格责任追究,在改革发展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针对具体情况,《意见》进一步提出了差异化的监管要求。一是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重点加强对集团公司层面的监管,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二是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重点加强对国有资本布局的监管,引导企业突出主业,更好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宏观调控政策。
对公益类国有企业,要把提供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作为重要监管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