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汇报地方债情况:个别地方举债发养老金
焦点1 “明股暗债”等行为时有发生
今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各级地方政府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也形成了大量的地方政府债务。
预工委表示,存量债务规模较大,增长较快。2014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4万亿元,比2013年6月底净增4.5万亿元,增幅达到41%左右,而今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为16万亿元。
虽然地方规模债务较大,但现行工作考核评价制度仍过于强调GDP,地方仍较难抑制举债投资冲动。据张少春介绍,违规举债、变相举债仍有发生,监管难度较大。如一些地方政府为企业举债违规提供担保承诺等,“明股暗债”等变相举债行为时有发生,监管难度较大。
针对此,张少春表示,将加大对违法举债担保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地方违法举借债务、违反规定替企业偿债以及在国务院批准的外债转贷以外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的,依据预算法和担保法有关规定追究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向社会公开。
焦点2 部分地方连利息也无力偿还
预工委表示,由于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走弱,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滑,加强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后,银行理财、信托产品等“影子银行”渠道也日益收紧,地方政府还债能力明显减弱。
除了受市场和政策影响,预工委在其调研报告中指出,一些体制机制性矛盾和问题还未解决,如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尚未建立,转移支付制度不够科学等。在现行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财力普遍不足,财政平衡主要依靠上级转移支付,越到基层困难越大。
此外,调研还发现,地方存量债务利率普遍较高,大多在7%以上,有些项目利息甚至高达20%以上,据估算各级地方每年利息支出就达近万亿元,有的地方甚至连债务利息也无力偿还,有的地方已经连续几年出现逾期债务。
张少春也表示,现阶段,地方面临“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双重压力,在财力增长放缓、特别是土地出让收入持续下滑的形势下,地方偿债能力下降,一些地区债务规模较大,个别地区存在发生局部风险的可能性。
对此,张少春称,将督促和指导地方做好债务管理各项工作,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如督促地方政府统筹包括债券资金在内的财政预算资金,偿还政府存量债务,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必要时可以处置政府资产。
焦点3 未有地方因违规举债被问责
据预工委介绍,相关的问责机制没有有效建立。虽然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都有原则性规定,但缺少具体可操作的落实机制。
至今,也没有一个地方或个人因为违规举债被问责。
与此相关的,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来源、用途和债务发生作用的机制与其他国家不完全相同,如何综合评价各地的债务风险并体现地方特点,缺乏明确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