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F审议人民币入篮SDR报告全文
2015 年 11 月 30 日
基金组织执董会每五年或情况变化显示有必要提前时对特别提款权篮子的定值方法进行审议。审议的目的是确保特别提款权篮子反映主要货币在世界贸易和金融体系中的相对重要性,以提高特别提款权作为储备资产的吸引力。最近一次审议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结束。
特别提款权审议的范围
审议涵盖特别提款权定值方法的关键要素,包括:选择特别提款权篮子货币时使用的标准和指标,篮子货币的数目,以及确定货币权重的方法。组成特别提款权利率篮子的金融工具通常也在审议范围之内。
2015 年审议——特别提款权篮子的构成和规模
在最近结束的审议中(2015 年 11 月),执董会决定,从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中国的人民币将作为除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之外的第五种货币加入特别提款权篮子。具体而言,基金组织确定,人民币符合加入特别提款权篮子的现有标准(见下述)。作为世界第三大出口国(按照过去五年出口衡量),中国符合第一项加入标准。基金组织还决定,人民币从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将被认定为可自由使用货币,从而达到加入篮子的第二项标准。中国当局已经采取一系列广泛的措施促进人民币业务,因此,基金组织及其成员国和特别提款权的其他使用方目前有充分渠道进入在岸市场,开展与基金组织有关的交易和储备管理交易,不存在显著障碍。2016 年 10 月 1 日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篮子后,中国国债三个月基准利率将成为特别提款权利率篮子中的人民币计值工具。2015 年审议——货币权重基金组织还采纳了决定特别提款权篮子货币权重的新公式,以解决 1978 年以来采用的公式一直存在的问题。新公式是 2010 年特别提款权定值方法审议时提出的两个备选方案之一。在新公式下,货币发行国的出口和综合金融指标具有相同的权重。金融指标包括,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