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委回应《做企业这么多年,我太憋屈了》(全文)
为了保证治安,各级公安部门都有个特行管理部门,其中要求酒店客人必须持有效证件实名登记,访客也必须持证件实名登记
我觉得酒店是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临时落脚地,严格要求是合理的,对国家安全绝对有好处,连原来不管的美国现在也这样做了。
但问题就出在没有严格规定如何保证每个客人、访客实名登记,于是,全国各地派出所(除浙江省之外,好像是因为当年查房老外不开门,踹开了老外的门造成外交事件)都可以敲开客人房门进行核查,首先,是不是需要正当理由来敲门、是否侵犯隐私我不讨论,但至少得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查吧?于是,关系处不好的派出所半夜到酒店挨个房门敲门,酒店要做生意,那怎么受得了,于是,寻租空间自然出来了。
另外,酒店员工没有派出所干警的慧眼,有时候两个客人住,一个客人没登记悄悄溜上去了,一旦被查出,从几百元到几千元罚款他们随便定(为什么不是几倍房费罚款呢?),自然,最厉害的就是说停业整顿!
对了,还有,什么叫有效证件?有的城市护照可以,有的城市必须身份证?不规定清楚,我们只能挨客人骂。
其实我认识公安部的朋友,有一次专门讨教了他们这个问题,他们很吃惊,因为不允许这样敲门的。不管怎样,我们没办法,规定不清楚,我们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了,搞好和每一个相关部门的关系,颤颤惊惊地看着路过的每一个穿官衣的人。
5)各自为政,自建家规,政出多门
我们这类设计师酒店经常把一些有特点的老旧建筑投巨资改造成酒店,老实说我们到今天不知道什么建筑可以做酒店,什么不可以做酒店。理论上只要符合建筑、消防安全,只要工商允许做企业的楼我们都可以做。可是,问题出在每个部门对什么楼可以做的解释不一样。
举个例子吧,酒店开业需要有如下部门的批文:工商、建委、消防、公安、卫生、税务等,但是,经常有每个部门之间互相不认对方的规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