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密云:市民装修农家院可免费使用20年
村民违约要求收回房屋怎么办?
合作社掌握民俗户的经营牌照
近年来,经营者与农户的纠纷屡见不鲜,尤其涉及租金上涨或者拆迁补偿等原因,农户毁约现象非常普遍,经营者为此承担很大的风险。
梁女士是石城村闲置院落的意向投资者之一。从外企辞职回到密云的她,一直在寻找合适的院落。梁女士表示,石城村的项目有了集体合作社的介入,她觉得更放心些。不过,还是有不少市民觉得如果村民违约收房,已经投资的装修会“打水漂”。
对于经营者的忧虑,王坤介绍说,合作社与农户及经营者都会签订协议,包含了农户违约的限制性条款。最重要的是,石城村闲置农宅合作社作为当地民俗旅游的管理方,掌管着经营户的营业执照。王坤告诉北青报记者,合作社拥有乡村民俗旅游唯一的经营执照,民俗户只有成为合作社的会员,才有依法经营的资格。这意味着,只要合作社不给提供经营牌照,即使农户单方面毁约,其他投资者也没有经营的可能,而农户寻求不到其他高价出租的渠道,便不会冒险去违约。
律师观点
合同的细则必须明确 避免产生纠纷
针对合作社与投资者签订协议时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北青报记者咨询了长期代理土地纠纷的李光勤律师。他提醒说,合同的甲方——合作社首先要具备租赁权,如果合作社不具有转租权,合同则被视为无效。“因为投资者不是和房主签订协议,所以首先要审查合作社是否具有农户宅院的转租权”。此外,为避免纠纷,合同的细则尽可能具体明确,涉及经营时间的部分也须明确注明。李律师建议投资者在专业人员陪同的情况下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