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深改小组会议“三农”议题占近三分之一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涉及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集运转体系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非规模化畜禽粪便污染综合利用等方面,耗资巨大,资金严重不足。
(2)农村公共设施运行率低,闲置率高。 不少村庄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后,无污水可收集,处理设备无法运行。有的村庄建立了污水处理厂,但管网没有配齐,估计运营率是30%。“穷老外、穷老难”人群的污水产出少,有人家舍不得用水。
(3)一部分地区因为没有用地指标,使得环境保护用地不能落实, 兴建配套工程遇到困难。我们注意到,这个问题在全国有普遍性。
(4)长效机制不健全, 设施运转维护的资金落实难度大。现在已经注意到这些问题,今后也会有针对性政策出台。
继河长制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
会议强调,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在湖泊实施湖长制,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遵循湖泊的生态功能和特性,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湖泊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实施河湖治理、打造绿水青山是当前改革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 当前我国各省份均已明确省级总河长和主要河湖的省级河长。全国各个省市区的绝大多数河湖都实现了有人管、有制度管的新态势。
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此次会议要求,在推进河长制的基础上,在湖泊实施湖长制,“湖长”是党委、政府领导干部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更是全地区居民的生活保障。 切实抓好河湖保护,让江河湖泊成为宝贵的绿色财富,生存发展的珍贵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