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 地方债务公开情况最差
而排名倒数30位的城市全都没有对本市的2016年预算执行和2017年预算报告详细公开,大部分仅仅在报告正文中对“四本账”某些项目总额进行了介绍,但基本细项则无从得知。排名靠后的城市在“其他重要的财政信息”方面同样表现不佳,难以达到中央和社会公众对于财政信息公开的要求与期望。其中河南省商丘市、驻马店市以及甘肃省金昌市位列最后三名。
地方政府债务公开情况差,平均分仅相当于20分,最低分为0分
长期以来,国家都在严控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但各地对于地方债务的公布情况并不乐观。
政府债务公开包括以下具体指标:债务限额及总额、债务类别、具体债务项目、各辖区债务情况。从地级及以上市政府在政府债务公开方面的得分情况看,按总分为80分计,最低分为0分,最高分为45分,平均分仅为16分(相当于100分计的20分)。
债务限额和总额公布情况较好,在295个地级及以上市政府中,共有201个公布了2016年度的债务限额和债务总额,这其中的大多数市政府对专项债务和一般债务两个类别的总额进行了公开。但在具体的债务项目方面则公开情况较差,仅有37个城市的政府对债务的具体使用项目有所公开。
2016年,政府性债务的公开情况较2015年有所进步,68%的地级市政府公布了省级划定给本市的债务限额和当年的债务余额,但普遍没有对具体的债务结构和项目情况加以说明。
2017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件)明确要求将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不过,当前从法律法规上还缺乏对地方政府债务更加明确的定义和口径。
课题组负责人俞乔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从内容上看,我国地方政府的总体债务公布应当包括:地方政府债券、政府具有担保或救助责任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负债、向金融机构借款等。但是,市级政府公开的债务信息中,多数仅披露政府债券的情况,未能完整、全面与及时地公开所有政府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