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村章乡管”调查
记者走访发现,郑州市部分乡镇政府把村委会公章收走后,专门成立了“印章管理中心”,这显然与简政放权和“农民办事不出村”的要求相悖。
“乡镇政府能‘代管’村委会公章,县政府是不是也可以‘代管’乡镇政府公章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乡镇干部说,“村章乡管”,久而久之村干部难免会出现埋怨情绪,甚至搪塞推诿。“‘章在镇里,你去镇里办吧’,一句话就能推脱责任。”
有专家指出,“村章乡管”反映出部分乡镇干部对村干部的不信任,强行“代管”,极易招致基层干群不满,对农村事业健康发展不利。
“只要村组织健全有力,章放在村里最安全”
“我认为只要村组织健全有力,章放在村里最安全。”项城市高寺镇张营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常国说,“村章要交给村里懂规矩、守纪律的人保管”。
“我们有民主议事会,村里大小事都得过会表决,而且全程录像。”河南襄城县王洛镇张庄村一位村干部说,村委会公章由村文书保管,凡是要盖村委会公章,需先盖村监委会和民主议事会的章,“完全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走,就不会存在乱盖章、人情章等问题”。
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副院长王亚华指出,对村干部公章腐败最有效的监督主体不是乡镇政府,而是村民。乡镇政府应该扮演的角色,是确保村民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的有效实施。
“各级党政机关解决村干部腐败的根本出路,在于落实村民自治制度。”王亚华说,乡镇政府的权力延伸到村务管理领域,很容易动摇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民主管理制度。
郑州大学河南省廉政评价研究中心研究员丁辉侠说,现在村民委员会决策有“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程序比较健全,乡镇政府应该做的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和规范引导,做大做强村级组织,而不是把公章作为农村治理的“牛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