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国财政赤字2.81万亿元 超预算6000多亿
财政赤字超预算6000多亿,比一地全年的财政收入还要多,甚至是一些地方财政收入的数倍乃至几十倍,很难不令公众感到吃惊。财政赤字也是公共资金,也应该接受程序和公众的监督。
文/周俊生
1月23日,财政部公布了2016年我国财政收支状况。2016年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552亿元,比上年增长4.5%。在国内经济增长乏力的大背景下,财政收入仍然能够保持适度增长,这为社会经济正常运行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但是,当年度的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187841亿元,比上年增长了6.4%。这使得去年度出现了约为2.81万亿元财政赤字,比去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上通过的2.18万亿元的预算赤字目标超出了6000多亿元。
财政赤字超出预算6000亿元是什么概念?2016年北京市财政收入才首次突破5000亿元,2015年青海地方财政收入只有252亿元。超预算财政赤字比一地全年的财政收入还要多,甚至是一些地方财政收入的数倍乃至几十倍,很难不令公众感到吃惊。
政府预算中列入财政赤字,这是一种可以理解的会计手段。我国正在推进的经济转型,不可能是急转弯,而是一种渐进的改革,为了保证经济运行不出现断崖式下跌,仍然需要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两方面对经济给予适度的刺激,也就是继续实施一些有控制的投资,继续以适度的货币宽松向市场提供有控制的流动性支持。因此,适当提高财政赤字,增加政府支出,可以保证整个社会经济秩序不因政府财政减收而出现问题。
但是,财政赤字虽然有其合理性,又必须严格控制,尤其是对财政赤字大幅突破年初预算需要保持高度警惕。我国虽然已经有了《预算法》,对政府预算建立了人大的审议制度,但目前由财政部向全国人大提交的预算报告还是比较粗线条的。对财政预算,特别是财政赤字的计划,基本上还是要由财政部门自我把关。在这种情况下,财政部门出于财政资金运筹方便的本位考虑,很容易产生做大赤字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