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税务:请于年底前缴纳个人房产税
来源:上海发布 发布时间:2016-12-24 18:46:48
据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上海发布”11月7日消息,@上海税务今天提醒,请于12月31日前缴纳2016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税款。
征收对象为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第2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住房,但“家庭人均建面不超过60平米”等6种情况可减免。
资料图
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等规定,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选择通过付费通网站、有关银行和税务专窗三种渠道之一缴纳税款。
有关问题解答
一、问:个人住房房产税缴税渠道的服务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一)付费通网站
1.即日起,纳税人可直接登录付费通网站(网址:www.shfft.com)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2.付费通网站常年受理个人住房房产税逾期税款缴纳业务,纳税人可在付费通网站缴纳逾期税款和滞纳金。
(二)有关银行
1.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纳税人可到就近的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营)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使用银行卡或现金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