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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长肖捷旧文:中国宏观税负有上升需要和空间

来源:中国经济人50人论坛  发布时间:2016-11-07 22:31:04

    中国宏观税负的趋势判断

    宏观税负的经济内涵,显示了一国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所占用的财力资源在该国当年实现的GDP中所占的份额,它不仅体现了政府履行职能与所需财力资源的关系,也反映了政府集中的各项收入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处于快速上升阶段

    纵观世界现代化历程,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社会成员期望享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规模、质量与水平也愈来愈高。今后10年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如何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平稳过渡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既关系到兑现已向世人宣告的庄严承诺,又涉及国家的长治久安。

    目前,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中日益凸显的收入分配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矛盾的一个焦点。初次分配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显然不够。收入再分配面临着平衡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艰巨任务。必须着力调整和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加快健全公共财政体系,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调整预算支出结构,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尤其是增加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这不仅是服务型政府应尽的职责和公共财政的应有之义,也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举措。

    进入新世纪以来,经过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在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理念下,财政支出结构不断调整,与改善民生有关的支出迅速增长。2009年与2000年相比,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年均增长19.6%,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年均增长20.8%,预算安排的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25.4%。尽管如此,仍难以满足社会民众,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对民生改善的迫切需要。

    社会保障体系亟待加快健全和完善,要逐步将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各类群体,并积极创造条件统一基本社会保障制度,随着经济发展和收入的增加,相应提高保障水平。按照有关部门的数据,目前中国财政安排的社会保障支出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约占GDP的5%以上,还适应不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要求。

     前不久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包括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目前中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约为3.5%,实现纲要提出的到2012年达到4%的目标,尚需继续努力。要进入人力资源强国的行列,2012年以后,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仍应保持合理规模。

    正在实施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要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虽然近几年各级财政明显加大了医疗卫生经费投入力度,2007年至2009年财政用于医疗卫生的经费支出年均增长39%,但要全面完成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这方面的支出还有待继续增加。

    保障性住房建设属于政府公共政策的重要内容,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问题的迫切性愈来愈强,中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十分繁重。今年各级财政安排的保障性住房支出约830亿元,到2012年末要实现基本解决1540万户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必须保证支出稳定增长。如果要逐步达到发达国家保障性住房的水平,还应付出更大的努力。

    上述几个方面的公共需求,目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供给数量不足、质量有待改善、水平需要提高等问题。对于低收入群体而言,显然无力通过市场化商业运作方式,根本改变在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基本住房等方面的弱势状况,只能依靠政府的援助增进自身的福祉。这就需要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在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的同时,一方面努力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着力改善民生,另一方面通过税收参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财力资源保障。目前,政府集中的税收收入还无法满足迅速增长的公共支出需求,有必要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合理提高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

     ——宏观税负水平随着经济发展相应提升

     世界银行及美国学者曾进行的一项研究表明,一国的宏观税负水平与该国人均GDP大体呈正相关关系,即随着经济发展,宏观税负水平会相应上升,达到一定水平后将趋于基本稳定。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国民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2009年与2000年相比,GDP年均增长10.3%,人均GDP年均增长9.6%;与此同时,宏观税负水平也相应提升,按税收收入测算的宏观税负由12.7%上升到17.5%(平均每年上升0.53个百分点),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测算的宏观税负由17.8%上升到约30%(平均每年约上升1.35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上升了4.1个百分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上升了1.6个百分点。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通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中国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经济增长的质量也会不断提高,税收增长的基础更加稳固。同时,随着税制改革逐步深化,税制安排趋向合理,税收筹集收入和调节分配的功能将进一步增强。在综合考虑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后,下一个十年,中国税收增长的弹性系数总体上仍可能继续保持大于1的态势,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在目前17.5%的水平上有继续上升的空间和条件。

    近一段时间,关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讨论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政府集中的税收收入规模不宜再扩大,应让利于民,增加居民收入比重。这种意见并不完全客观。税收在筹集收入的同时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财政在预算资金的安排中可以发挥转移支付的作用。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既要靠初次分配,也需要再分配。通过合理扩大政府税收收入规模,适度提高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由财政预算安排增加对居民的各种补助性支出,同样可以提高居民收入的比重,只是实现的途径不同。  面对目前失衡的收入分配格局和凸显的社会矛盾,在初次分配强调效率优先的社会价值理念仍居主导的情况下,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出发,不仅需要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也要高度重视再分配调节的积极效应,保持一定力度的再分配,有助于缩小最终分配差距。否则,收入分配状况很难得到合理改善,提高居民收入比重的意愿也会部分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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