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团伙组织300余人偷渡案宣判 13名“蛇头”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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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日-4日,专案组在南通海安县、通州市、海门市将涉案人员王某芳、姜某如、石某抓捕归案。抓捕王某芳时,其已怀孕8个月,熟知法律的她仗着有孕在身,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因李某芳等人早已被抓,王某芳已收到风声,专案组在其公司未发现任何证据,所以王某芳的口供尤为重要。讯问时专案组对王某芳宣讲政策、软磨硬泡,在侦查员与其聊到腹中小孩时,王某芳终于支撑不住,为了自己的下一代,王某芳主动交代了所有罪行。姜某如、石某到案后,专案组掌握其二人正在为3名偷渡人员办理以色列签证,偷渡人员已经将偷渡费用交给其二人,只待出发。在侦查员的法律宣传下,姜某如、石某愿意主动退赃,将17万元现金上交专案组。
经过7个月的缜密侦查,公安部边防局挂牌督办的“6 16”特大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成功告破,摧毁组织偷渡团伙3个,抓获涉案人员13人;查获涉案赃款30余万元,涉案电脑19台、涉案手机21部、涉案车辆1台、护照239本、伪假公章67枚、书证材料2900余份、电子证据10000余份。
2015年3月,江苏公安边防总队将案件移送南京市检察院审查公诉。
2015年7月,事先闻风潜逃到国外的“蛇头”陈某焕迫于国外生活的压力,悄悄潜回国内,被公安机关抓了正着,目前正作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