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团伙组织300余人偷渡案宣判 13名“蛇头”获刑
繁华市区捉“蛇头”
2014年国庆期间,专案组成员主动放弃休假,对7名涉案人员进行蹲守、跟踪,掌握其活动规律。2014年10月10日,抓捕时机已经成熟,江苏公安边防总队司令部薛震洲副参谋长亲自赶赴抓捕现场,坐阵指挥。
在南京市新街口某大厦内,人们上上下下,一派繁华忙碌的景象。江苏公安边防总队官兵们却警惕地观察着周围的一切。通过近6个小时的蹲守,官兵们在3603房间内成功将以李某芳为首的偷渡团伙一锅端,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经第一时间搜查涉案公司,扣押涉案赃款10万元,涉案电脑12台、涉案手机9部、护照176本、伪假公章39个、书证材料1900余份。
专案组连夜开展审讯工作。与预期一样,李某芳等人矢口否认组织他人偷渡的犯罪事实,侦查员耐心审讯,政策攻心,向犯罪嫌疑人出示证据,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和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自身的犯罪事实,并揭发了他人的犯罪事实。
2014年10月12日,专案组把握战机、持续作战,直奔南通海安县,对以戴某军为首的第二大组织偷渡团伙进行收网。专案组在海安县某劳务公司将犯罪嫌疑人戴某军抓获归案,戴某军到案后,为求立功表现、从宽处理,主动揭发罗某军组织偷渡的犯罪事实。次日,专案组在南通海安县另一家劳务公司将犯罪嫌疑人罗某军、罗某华抓获归案。现场查获涉案赃款3万元,涉案电脑3台,涉案手机6部,涉案车辆1台,护照24本、伪假公章21枚,书证材料400余份。
意外发现漏网“蛇”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专案组及时提审,连夜整理扣押书证材料、电子证据,每隔两三天碰一次头,交换信息,研讨案情。经过一个月的证据梳理,专案组意外地发现,还有一批“漏网之鱼”,他们均为李某芳“下线”代理,在组织偷渡过程中为其输送偷渡人员,从中获利。
专案组掌握,自2012年起,犯罪嫌疑人戴某军、罗某军、罗某华、蒋某林、朱某维、王某芳、姜某如、石某在南通海安县、通州市、海门市招募偷渡人员,与偷渡人员谈好每人12万至18万元的偷渡费用后,将偷渡人员介绍给南京这家教育咨询公司,该公司前期收取偷渡人员1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签证费用,由李某芳指定负责,文案人员陶某东、王某、魏某为偷渡人员伪造虚假资料,李某芳、陶某东针对虚假资料对偷渡人员进行“培训”,教唆偷渡人员欺骗签证官,从而骗取签证。成功拿到签证后,财务人员魏某收取偷渡费用,李某芳护送偷渡人员至机场,前往美国、英国等国非法劳务。
案情清晰后,专案组展开下步抓捕工作,对以蒋某林为首的第三大犯罪团伙进行收网。分别于2014年11月11日、12日,在南通海安县将犯罪嫌疑人蒋某林、朱某维抓获归案。现场查获涉案电脑4台,涉案手机6部,护照39本、伪假公章7枚,书证材料600余份。蒋某林曾因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缓刑,抓捕时正在服刑中,他对侦查员的审讯套路十分清楚,回答问题躲避重点,含含糊糊。为此,专案组不断更换侦查员轮番审讯蒋某林,将前期收集到的证据摆在其面前,同时宣讲法定的从轻政策。在强大的攻势下,蒋某林坚守不住,如实交代了自身罪行。
朱某维到案后,因其曾留学新加坡五年,见多识广,熟悉法律,对侦查员的讯问拒不配合。专案组商议用真情来感化朱维维,通知其老婆抱着刚满月的小孩来探视。朱某维看到自己刚满月的儿子,终于流下来两行泪水,被专案组的真情所感化,如实交代了自身罪行。待其二人审讯结束后,专案组马不停蹄赶赴海安县,对其二人组织出境的偷渡人员家属进行取证,历时一个月,找到39名偷渡人员家属,成功对其二人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