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嫌疑人伪造公司印章 骗取7家银行4.1亿元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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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还查明,2013年以来,陈某还操纵“胜风公司”“陆海顺公司”等6家关联公司作为上游卖家和下游买家,承诺给国有企业高额利润,然后通过国有企业作为中间人,分别签订两份煤炭购销合同,进行无货贸易。由下游买家先支付20%订金给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则支付全部货款给上游卖家,经过1至3个月的期限后,下游买家再将80%的余款支付给国有企业。
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国有企业并不经手货物流转,只是根据购销合同和货物储存单据,支付现金或者汇票等金融凭证给上游卖家。陈某就利用这1至3个月的付款期限,通过不断的借新还旧,持续占有国有企业资金,或者占有银行提供给国有企业的贷款授信额度,只要国有企业全额支付货款之后,马上逃匿。通过这种“假贸易、真融资”的方法,陈某骗取3家国有企业高达1.9亿元贷(货)款。
专案组再次制定了严密的审讯计划,与陈某等人斗智斗勇。在大量证据面前,陈某等人如实地交代了如何像蛀虫一样,疯狂地噬食国家金融机构和国企的不法行为,其中骗取了某发银行等7家银行巨额贷款4.1亿多元人民币、某钢铁企业集团下属公司等3家企业贷(货)款1.9亿多元人民币。
这对“雌雄大盗”自以为高明,移花接木,瞒天过海,大肆侵吞国家财产,最终逃不出港口“经侦猎人”的掌心。目前陈、何两人已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成功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