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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路虎”一天出炉 老年代步车时速过百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
销售经理口中的这批货是往四川发的,据他称,“那边一共要四车,一车35辆。23500元从厂里拿货,经销商可以卖到3万多元。”

经销商们坦言,目前四轮代步车就是一个灰色产业,这个车就是“黑户”,国家没有明文规定这种车不允许上路。

2014年3·15期间,被央视曝光的违规生产四轮代步车的即有鲁星车业。前述鲁星车业销售经理说,“当时就是采访了我,没办法。也是不了了之了。曝光了之后也没有人管。”

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4年,仅山东一省,就生产了18.75万辆低速电动车,同比增长50.46%。其销量,更是从2010年的1.82万辆迅速增长到2014年的18.74万辆,5年间增长了10倍之多。而2014年,全国新能源汽车的销量不过7.48万辆,远不及山东一省低速电动车年销量的一半。

鲁星车业相关负责人称,该企业的代理商有600多个,遍布全国。据其透露,武城县有七八十家电动代步车生产企业,一年有五六十万台流入市场。

无标准、诉讼难,中消协调研“代步车”

对于挂牌及生产许可证问题,多家生产厂商表示,国家没有这种公告目录,想挂牌也挂不了。

2012年7月9日,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在明确了新能源汽车产业主攻目标的同时,也首次明确强调“低速电动车不属于新能源汽车”,因为其“无法达到机动车安全标准,不具备对于新能源核心技术的支持”。

多位生产企业表示,目前这类车辆的唯一卖点就是不用驾照和不用上车牌,如果国家一旦颁布相关法律,“电动代步车”生产企业至少要死90%。

由于低速电动车不能取得国家核准的机动车牌照和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针对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的处罚细则,在面对低速电动车上路往往处于监管“失灵”状态。

针对“老年代步车”疯狂上路,2012年4月下旬,北京市交管部门曾专项整顿,正式认定“电驱动或燃油驱动的四轮代步车”为机动车,明确要依照对机动车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老年代步车”列入机动车管理后,对无牌的“代步车”,警方能够依法扣留车辆。时隔4年多,代步车依旧疯狂,不仅在北京,有厂商表示,“四轮代步车”已全国“开花”。

中消协曾经在2013年3月15日前就代步车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发布消费警示,呼吁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并遏制“老年代步车”违法违规问题。6月,中消协投诉部相关人士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代步车违规生产、销售、违规上路的现象并未得到遏制,中消协也不断收到有关代步车问题的咨询和投诉,其中不乏导致消费者人身伤亡的恶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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