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发展改革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实施试点,重点审计了发展改革委本级和所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以下简称气候中心)、药品价格评审中心、国家节能中心(以下简称节能中心)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发展改革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发展改革委本级和2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发展改革委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31 961.73万元,发展改革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03 611.1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8 350.6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发展改革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97 326.2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73.75%,审计查出问题对发展改革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改革委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发展改革委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理,出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制度,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发展改革委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归还原资金渠道67.22万元,清退办公用房1000余平方米,出台规范差旅费管理的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发展改革委本级未将应纳入部门预算的委托咨询评估费支出8415万元纳入部门预算。
2.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涉及金额583.72万元。
(1)2014年,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下属北京国宏宾馆有限公司未经招标,直接委托1家公司实施装饰装修及水电安装工程,涉及金额254.59万元。
(2)2015年,发展改革委本级在宏观经济信息资源库先导工程(以下简称先导工程)采购过程中,同中标方签订的10份服务合同金额与中标金额不符,涉及金额329.13万元;有17份合同签订时间晚于规定时间。
(3)2014年,发展改革委本级将已确定中标单位的招标内容违规拆分为两个部分,分别与中标单位和另外1家公司签订合同。
3.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530万元。
(1)2015年,发展改革委本级未经政府采购,直接委托所属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承担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合同金额25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