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外交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外交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外交部本级和所属驻外机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外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8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外交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269 726.67万元,外交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 212 804.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6 922.3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外交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748 389.83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58.94%,审计查出问题对外交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外交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外交部已采取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所属单位相关责任人给予免职、警告处理,出台6项制度加强公务接待等方面管理。相关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外交部本级未按规定将签证费等收入2134.31万元上缴国库。
2.2015年,外交部本级未按规定清理财政拨款结余资金1053.37万元。
3.2015年,外交部本级未按规定将已完成项目的剩余资金47.92万元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4.2014年至2015年,外交部本级采用租赁方式,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1辆,2015年支付租金30万元。
5.2015年,外交部驻外机构部分资产采购未按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涉及金额2904万元;外交部本级1个项目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1001.73万元;外交部本级未经批准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设备,涉及金额198.72万元。
6.2015年,外交部本级2个项目当年预算1570万元,因未按项目实施进度向项目承担单位拨款,致使年底有1254.91万元资金结存在项目承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