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审计署网站 发布时间:
7.2015年,外交部本级4个项目未按实际支出金额编列决算,多计决算支出3721.29万元。(二)其他方面问题。
所属服务中心供应处通过网站推广等形式向驻外使领馆等单位提供供货商经营服务信息,并向供货商收取宣传管理费,至2015年底取得收入324.24万元,未纳入服务中心账簿核算,其中2015年96.8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签证费等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要求及时上缴;对未按规定清理结余资金和少计结余资金问题,要求尽快清理上报;对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退回租用车辆;对政府采购相关问题,要求尽快完善制度,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对未按项目进度拨款问题,要求严格按项目进度支付资金;对决算支出不实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服务中心收入未在法定账簿核算问题,要求追回收入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外交部应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及时上缴各项政府性收入,统筹安排存量资金,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规范公务用车使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外交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部本级已将签证费等收入上缴国库694.14万元;已退回超编制租用车辆。具体整改结果由外交部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