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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好心人”收留3孤女 卖其父母遗产赚600万



来源:澎湃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14年1月,宋家三姐妹发觉藏在段家床板下的几处不动产证明不翼而飞,她们才发现段连排已将宋家数百万家产转移到自己名下。

起初,她们试图与段连排沟通。宋恒欢说:“报案前我们希望他(段连排)能够给我们一个解释,我们不相信、也不理解他为什么会去做违法的事情,只要他给我们一个说法就行。但是他根本不谈,还在2014年除夕夜把我和小妹从家里轰了出来。”

与段连排交涉不成,2014年2月8日,宋家三姐妹去枣强县公安局报了案。

调查结果令三姐妹心寒,原来,从收留三姐妹的第二年开始,段连排陆续变卖掉宋家的地产。

衡水中院的二审判决书显示,2007年段连排与三姐妹商议在位于枣强县大营镇人民西街北侧商业用地上盖房,房子建成后,段连排安排其儿子段至楠作为婚房入住。同年,段连排冒充宋书亮、宋恒娥签字伪造了“2005年1月1日购买宋书亮上述房产”的协议书,同时用其岳父王洪君的照片伪造已去世的宋书亮的身份证。2008年10月20日,段连排和王洪君用伪造材料到枣强县国土资源局办理了土地转让及过户手续。2013年5月29日,段连排又以人民币569万元的价格将上述土地及房产转让他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08年,段连排在同宋恒欢一起出卖部分染料后,虚构自己有权处分染料的事实,骗取买方信任,将其中部分染料以15万元卖掉。2011年6月15日,段连排虚构宋文博(宋书亮妻子与前夫所生)已过世的事实,并以宋文博女儿义父的身份作为代理人,与他人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将邢德线北侧的土地以34.1万元的价格出让。

宋恒欢说,段连排除了在2007年仅与三姐妹商量要在人民西街土地上盖房之外,其他行为全部隐瞒了她们。经以上几次转手、出让,段连排共计获得618.1万元。

枣强县刑侦二中队民警曾在央视《夜线》采访中透露,2014年4月警方抓捕段连排的时候,段连排驾驶一辆奔驰,在衡水有两套房产,但段连排在七年中已经把非法所得全部转移了。警方查验了衡水各大行的银行账户,发现段连排户头上只有一万多块钱存款。

两年四次开庭,二审由诈骗罪改判侵占罪

2014年8月18日,枣强县人民检察院向枣强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段连排犯诈骗罪。

2014年11月25日,枣强县法院判决认为,段连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判处段连排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经枣强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人民西街土地价值人民币150万元,地上建筑价值人民币1174350元;邢德线北侧房产价值42万。由于人民西街地上建筑投资比例事实不清,待证据充足后另案处理。故责令段连排将诈骗所得赃款共计207万元(人民西街土地估价150万元+邢德线北侧房产估价42万元+染料15万元)依法退还给被害人。

宣判后,段连排以其不构成诈骗罪提起上诉。2015年5月14日,衡水中院发回重审。

枣强法院第二次一审,补充查明2011年6月段连排以小妹宋海莹的名义购买衡水市腾达房地产公司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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