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出台“领导干部任前监督”新政:严防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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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信访举报,是否意味着拟任用人选就一定“干净”?未必!近年来,组织部门在选人用人程序中越来越重视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避免“一边被查、一边提拔”的现象发生。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5年初发布的《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上海加强干部任前廉政审核,把干部提任前征求纪检机关意见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2014年,市纪委共完成市委组织部来函征求意见78批、320人次,对相关干部明确提出缓用等建议。
依托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平台,湖北已就考察人选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考察对象能否任用、是否涉案的意见,并进一步探索将平职级调整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纳入征求意见范围。
干部有问题,宁缺也毋滥。湖北武汉市将听取意见的范围从纪检监察机关延伸至审计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多个渠道。2015年,市某群团组织换届,拟从本单位选拔一位处长任副局级干部。市委组织部征求市审计局意见时获悉,该处长近期负责一项200多万元的装修工程,却未按规定招投标,中间可能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审计局建议暂缓提拔。由于该群团组织换届大会在即,最终市委组织部决定,宁可岗位空缺,也要避免带病提拔。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表示,掌握“廉情”对选拔干部至关重要,各地“凡提必听”这种常态化的努力,对促进选人用人的健康指数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