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出台“领导干部任前监督”新政:严防带病提拔
在湖北,干部考察组被要求一旦发现考察人选“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存在疑点,未核实前不得提交部务会研究;对故意涂改档案等行为,一经发现,除取消任职资格外,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在江西丰城市,组织部门对干部档案中年龄有涂改、学历材料不全、信息前后不一致、有不良记录等问题的干部,一律暂缓提名。2015年6月,1名动议对象因档案中姓名前后不一致,在动议环节就直接被取消提名资格。
福建省委组织部2015年5月专门出台“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强调凡发现干部档案弄虚作假的都要全程倒查,存在隐情不报、把关不严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广西南宁市邕宁区、甘肃永登县等地甚至还对拟提拔的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有关事项在一定层面公开,以增强干部任前公示“透明度”。
刘峰指出,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是审核重点,尤其应注重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凡提必查”,信访举报未查清前暂缓办理任职手续
如果选人用人过程中,遇到信访举报该怎么办?现实中,各地越来越倾向于“凡提必查”。很多地方明确,信访举报在未查清前暂缓办理任职手续,不消除隐患不选任。
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启动前,四川对重要职位提前调研摸底,与纪检监察机关提前沟通,对近5年信访举报情况提前掌握,做到心中有数。一旦人选进入动议程序,组织部门立即全面核查动议人选历年信访举报,信访有问题或没有正式结论的坚决不启动。而在干部任职前,四川则实行考察工作负面清单管理,把巡视、信访、审计等负面反映作为防止带病提拔突破口,凡有负面问题未查清的坚决停下。
湖北印发的“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则对公示对象、范围、方式、内容、时间及公示结果处理等进行严格规定,对考察及公示期间收到的有关问题反映,逐一登记建档,并对举报反映内容作甄别处理,凡需调查核实的,根据举报反映内容采取干部监督机构直接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调查核实等方式调查,未查清前暂缓办理任职手续。
江苏海门市对反映相关举报正在调查等情况的,一律暂缓上会。同样在江苏,根据南京市委2015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南京将完善“12380”电话、网络、信访“三位一体”监督平台,对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凡举必查、查实必究。
蔡志强表示,“凡提必查”体现了对组织也是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好这一关,可以大大降低带病提拔的概率。
“凡提必听”,提拔先过纪检监察机关这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