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大学毕业生郑青上访中学法律14年通过司考成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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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14年后,她开始学法用法,多了理性,少了戾气,还通过了司考——从访民走向法律人自学法律后,郑青提起了四起行政诉讼,三年过去,官司仍未了结。今年45岁的郑青,曾经上访14年。跟很多访民一样,她的上访之路充满艰辛和痛苦。不同的是,她从上访讨说法转到学法、用法,通过两年的艰苦努力,2017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正从一个访民走向一名法律人。郑青说:“很多人信访不信法,其实这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我希望更多的人能走出来。”郑青是河南洛阳人,身形瘦削,头发花白。她讲话条理清晰,却显得小心翼翼。在高中同学王林(化名)的印象中,高中时期的郑青性格开朗,“是上访改变了她”。郑青上访的原因其实并不复杂: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一个事业单位,先是迟迟不能上班,上班后事业编制被人改成企业编制,好不容易恢复事业编制后又享受不了和同事一样的待遇。1996年,郑青从洛阳大学给水排水工程专业毕业,大专学历。那时候大学毕业生还由国家分配工作,郑青被分配到了洛阳市吉利区建管委(后更名为建设局、住建局)。报到后,领导说:“先等着吧。”这一等就是5年。郑青几次三番要求工作,却没有任何结果。2003年,郑青开始了第一次上访。那年她31岁。2004年7月22日,按吉利区人事局局长的要求,郑青写下一份保证书:对分配的工作没有异议、自愿放弃此前的工资等所有待遇。随后,她被分配到吉利区市政工程处,具体工作是生产路面道砖,工资计件。14个月后,因难以承受这项重体力劳动,郑青请病假回家休养。2011年,市政工程处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要买断离职。郑青偶然得知,自己本来跟这个企业没有关系,建设局有她的事业编制。2011年年底,郑青开始了第二次上访,要求恢复事业编制。2012年5月14日,洛阳市吉利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由劳动局向市编办申请解决郑青编制问题……对郑青按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安排工作,落实相关待遇。”事实上,郑青后来获得的证据显示,早在1998年7月,她就被分配到了吉利区“建管委下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关系转移介绍信》“调出单位签章”一栏注明为“自收自支事业费”。一周后,郑青到吉利区住建局下属的质检站工作。这一天,迟到了14年。恢复事业编制的郑青,日子却并不好过。她发现,补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补发上调工资等,都比同事少几个月的。要求解决无果,郑青开始了第三次上访。郑青说,2004年到市政工程处时,工作很累,但觉得很满足,自己是农村家庭出身,有工作就好,不怕干活儿,最后累出了一身病。“2011年刚知道自己有事业编时,一夜一夜睡不着觉,从家走到黄河边上,从天黑走到天亮,两条腿都麻木了。”回忆起那段日子,郑青忍不住失声痛哭,“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我会遇见这样的命运?”“补发工资,问领导为啥我和别人不一样,领导说你是企业过来的,从2012年回到住建局之日起算一切待遇。”郑青说,“我当时就哭了,不是你们的错误,我能去企业吗?”郑青至今记得领导的态度:“给你恢复编制就不错了,我劝你见好就收吧。”郑青气得大哭:“我见什么好了?给别人发一块,也给我发一块就行,为啥还要欺负人?”很多人劝她,算了吧,事业编制恢复了,少发一点就少发一点吧。郑青说,事关尊严,这不单单是钱的问题。“钓鱼岛小吧,中国为什么决不放弃?”郑青对上访的总结是:耗尽了一个女人的青春年华,看尽了世态炎凉,阅尽了人间悲欢。一次到北京上访,郑青在电话里问女儿想要带点什么,女儿说:“妈妈,我什么也不要,只要你。”女儿的话一下子击中了郑青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她马上买了车票回家。上访没能解决问题,反而加深了领导和她的矛盾。领导公开对她说,再上访,工资停发,开除公职。背地里有人传话过来,再告状让你后半辈子永无宁日。“那是她最苦最难的日子。”同学王林说,天天上访,领导肯定不高兴,家人也会有怨言。同学小丽和郑青住的地方不远,晚上经常一起走路散步。那时,她听郑青说得最多的是领导怎么对她不好。“感觉她有点儿偏激,整天关注公交车爆炸之类的新闻。”2013年8月23日,吉利区住建局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对其诉求不予支持。2014年3月,吉利区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维持了区住建局的意见。郑青在《意见书》上写下5个字:死也不同意。按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请求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30天内可以请求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核。再不服的不再受理。郑青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满意再上访,就是非访,自己就会被拘留、训诫,所以我不敢复核、不敢上访。”不能上访,开始上网。郑青在洛阳信息港连续发文,要求领导出面解决问题。更长篇幅的《青衣上访记》则记录了她上访的经历。事情至此成了一个死结:政府部门认为程序已经走完,郑青则认为事情没有解决,但上访的路已经走到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