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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宏基金打私募名号发展会员3万人搞传销涉案23亿余元



来源:中国基金报  发布时间:
在法庭上,公诉人指控,马某某等人租用国宏大厦作为办公地点,虚构拥有“高能镍碳超级电容电池”技术、研发“国宏汽车”等名义对外虚假宣传,成立中科泰能公司吸纳资金,启动北京国宏金桥财星创业投资中心以私募股权的名义“融资”,以东方财星作为基金管理人,采用“双区发展、多层次奖金分配”的模式诱导会员,实现“奖金”利益最大化。

起诉书内容还显示,该组织以中科泰能“高能镍碳超级电容电池”项目是国家发改委项目、在全国各地有10余个生产基地、市场前景好、上市后就能获得10至50倍回报为噱头,在全国各地组织召开项目投资说明会、推介会等进行虚假宣传。

但是,就算到这个时候,马某某还自辩,其经营行为系合法众筹,且均用于生产经营。马某某的辩护律师称,所有的投资实体是真实的,在“高能镍碳超级电容电池”、“新能源汽车”、“冷藏仓储物流”等领域拥有大量专利技术,部分专利是从一位周姓院士的手里受让而来的,有专利文件佐证。

律师还表示,涉案在资金全部投入实体,案发前生产新能源货车3000余辆,没有转移或挥霍,不构成传销犯罪,而是一种众筹行为,是商业模式创新。

目前该案还没有最终公布结果,我们关注进一步的消息。

识破私募骗局:

自我包装+夸大宣传+实体项目+层层返利

此类私募基金的骗局这几年有不少,通过马某某和国宏基金事件,基金君总结了几点,提醒大家谨防上当受骗。为什么马某某能够吸引客户投资他们的项目,又是如何扩大范围、使得更多投资者深陷其中?主要有几点:第一,自我包装和夸大宣传,利用私募名义;第二,以实体项目投资为名义;第三,层层返利的发展模式。 

一、自我包装和夸大宣传、利用私募名义

东方财星的高管非常善于自我包装。据央视报道,打开国宏基金和国宏众筹的宣传资料,门户网站、推介书、内部刊物一应俱全。宣传资料显示马某某本人拥有国宏文化产业发展院院长、东方财星公司董事长、首都金融服务商会分会会长等众多或实或虚的头衔。翻倍的投资回报,动辄上亿元的项目销售前景醒目地出现在宣传内容里,吸引眼球。马某某本人也频繁出现在各种仪式活动现场,为拉拢会员站台助威。

马某某的发言是非常鼓动人心的,基金君选取几句:“整个全行业资本、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平均回报率应该说是比较保守的,那么平均是15.7倍。15.7倍就是你如果投资5个项目,其中4个全亏损了,只有一个项目投成功了,那么15.7倍的话你起码也赚3倍的钱,大概这么多倍。”比如他们对国宏众筹项目的宣传,称其2018年上市后,会员可以拿到10倍以上的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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