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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增领域显“身手” 大股东弱势行情获利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发布时间:2016-10-22 09:12:32

 原标题:一路潜行花样多“聪明钱”玩转股票收益互换

  □本报记者 徐文擎 高改芳

  “大股东才是真正的主角,我们都是打杂的。”上海某私募基金公司的负责人调侃道。

  虽然目前股票市场的赚钱效应不明显,但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而言,获利动机始终未变。只是在弱势行情下,大股东需要更多机构,例如私募、券商来“友情客串”他们的资本故事,借助股票收益互换等带有对赌性质的工具,得以最大限度地从资本市场获利。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采用场外协议成交的方式,一方提供固定收益,另一方提供浮动收益,两种收益类型之间的交换,实际资产不发生转移。”某中型券商的一位人士特别提到,股票收益互换类似场外衍生品非标业务,需要与券商机构一事一议,不会有行业统一标准,要看对手公司的议价能力和实际沟通结果。

  定增领域显“身手”

  定增界熟手——某私募基金经理丁诚(化名)最近在为一个三年期股票定增项目奔走。按理说,现在的定增市场红透半边天,好项目根本不够庞大的机构资金“抢食”,处于溢价抢单状态。但丁诚手上的这单生意需要更多的交易环节来实现——按照上市公司大股东启动定增时的“附加条件”,基金管理人需要帮他们匹配能够开展股票收益互换的券商,让大股东间接享受到股票上涨带来的更多浮动收益。

  “现在监管层对三年期定增的结构化产品管得非常严,根本发不出来,不像一年期定增的结构化产品可以通过信托渠道实现。此时股票收益互换实际起到的是融资作用。”丁诚说。

  比如他手上的这一单,大股东出资1个亿,认购自家公司即将启动的增发股票,定增价每股20元,共500万股。由于对增发后股票行情非常有信心,希望获得更多股票未来上涨的收益,但又不想占用自己太多的流动资金,他便想到收益互换这一招。由丁诚所在的机构出面,向券商“借”来500万股该公司的定增股(相当于1亿元市值),大股东每年向券商支付年化7%的固定成本,待三年定增解禁时,股票还给券商,而股票上涨的收益或下跌的损失均由大股东自己承担——即用固定的利息成本,向券商交换了股票的浮动收益或者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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