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余调研数家区域股权市场 四板政策仍待“靴子落地”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6-09-28 20:55:07
最近一份有关区域股权市场的政策是证监会在2015年6月26日发布的《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但征求意见早已截止,该政策的正式版却迟迟没有发布。
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监管主体的内容。征求意见稿指出,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运营机构将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批准设立,并且接受运营机构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监管部门(以下称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另外,运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将业务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报送所在地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这意味着,未来四板的监管由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为主,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为辅,而监管办法的制定和发布还是由证监会承担。
一位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会员单位的人士表示,“我认为管理办法迟迟未出台是因为有些争议不好解决,比如意见稿中指出,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得为其运营机构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划外的企业提供服务,但目前一些规模较大的股权交易市场中都有来自外地挂牌的企业。”
而前述华中地区人士则讲道:“有关四板市场的监管始终没有明确的监管政策出台,除了和三板已形成差异化的发展之外,四板仍需要有一个监管方向的定调,希望这次刘士余主席的调研对有关政策的出台能起到一定的帮助。”
(编辑:巫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