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退市第一股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坑了哪些人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6-07-09 10:32:42
B:基准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欣泰电气股票的投资者:
其投资差额损失=(“买入平均价格”-“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投资者所持欣泰电气股票数量,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
基准日:在本次先行赔付中,自揭露日或更正日起,欣泰电气股票累计成交量(不含大宗交易成交量)达到欣泰电气股票全部可流通部分100%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