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财富股票

老股民炒股亏钱 上市公司被判赔偿16万

来源:现代快报  发布时间:2016-06-13 22:59:57
  炒股亏钱,起诉上市公司,这听起来似乎有些匪夷所思。但刘先生请了律师,还是把南纺股份告上法院。

  他在诉状里提到,南纺股份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应该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如今因为公司的虚假陈述,给投资者带来了重大损失,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刘先生还特意算了算,买南纺的股票亏了30多万。

  庭审焦点

  普通股民也能向上市公司索赔?

  股票涨跌再正常不过,投资者投身股票市场,自然要承担市场的风险。所以,被股民起诉,在成为被告的南纺股份看来,刘先生不能成为该案的原告,而且他的索赔要求也不合情理。

  南纺股份称,虚假陈述的事实确实存在。公司200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2年3月,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因为2006年到2010年,公司存在虚构利润的情况,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遭到立案调查。两年以后,公司对外公开发布公告,称其刚刚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决定书,证监会给其开出了50万的罚单并予以警告。

  但南纺股份认为,刘先生不具备起诉的资格。不过刘先生并不这么认为。他拿出了在证券公司的开户单,证明他确实购买和卖出了南纺股份的股票。而且,在他看来,公司在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后,他都毫不知情,甚至还花下血本,买进股票。刘先生称,南纺股份没有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才导致了他的损失。

  股市有风险,损失该怎样确定?

  大到经济形势,股票市场的行情,小到股民本身判断失误,这些都是投资股票存在的潜在风险。在南纺股份看来,影响刘先生投资损失的因素太复杂,不能单一地认为是某一个因素。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