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禁令”到期被误读 前三月减持市值呈现逐月递增态势
在证监会决定1月8日起暂停熔断机制的同时,为避免18号文到期后出现减持高峰,证监会1月7日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新规,即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该新规自2016年1月9日起施行。
这让市场部分投资者解读为,2016年4月8日是最严减持禁令到期日,这意味着之后A股市场将面临较大的解禁减持压力。
但多方市场人士认为,这是一个误读。“应该是任意每3个月内大股东减持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资深基金经理冯耀东认为,1月7日的减持新规具有可持续性,并非到了4月8日之后这禁令就成废纸了。
安信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徐彪、分析师江金凤在报告中指出,减持新规中的“三个月”是个动态概念,不是特指1月9日后的三个月内这一段时间,所以不会造成4月集中到期的风险。
此外,沪深交易所也曾发布通知明确,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这对受让方来说意味着举牌,举牌后半年内不能出售,也就是反过来限制了大股东减持。
作为第三种减持途径的大宗交易则暂未受到减持新规的直接约束。“目前许多减持都通过大宗进行,今年3月公告455份减持227亿元,其中183份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占比达40%。”安信证券策略团队表示。
在冯耀东看来,1月9日的减持规定并不是局限于18号文中的未减持的大股东及董监高解禁股份,而是可能适用于整个市场上的大股东及董监高的减持行为。
短期减持压力或有限
Wind资讯统计显示,截至4月7日,今年以来A股市场总发生1054次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涉及上市公司423家,减持金额总计191.57亿元,其中有记录为减持解禁股份的为208次,涉及上市公司96家,减持金额总计101.87亿元,还有部分减持未表明减持股份是否为解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