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财富股票

三大交易所征求意见:指数熔断设两阈值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5-09-11 18:05:29
  A股将入“熔断时代”
  在2013年“8·16光大乌龙指”事件后,熔断机制由上交所首次提出“研究论证”,但迟迟未能出炉。这一次,由于A股经历了一轮暴涨暴跌,熔断机制得以出台,在证监会负责人公开表态后,三大交易所联合发布了指数熔断相关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在意见稿中指
  数熔断设置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涨跌都熔断,日内各档熔断最多仅触发1次。意见稿出台后,涨跌停板限制是否仍然需要,以及现货和期货市场均实行熔断等问题成为市场讨论的话题。
  “熔断机制需要和取消涨跌停板配合,主要是为降低交易风险,但保证流动性、增加机构操纵股价的难度。涨跌停板很容易被资金雄厚的机构操纵流动性,并进一步操纵股价。”
  指数熔断机制渐行渐近。
  2013年“8·16光大乌龙指”事件后,熔断机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首次提出“研究论证”,但迟迟未能出炉。
  9月6日晚间,证监会官方表示将推出“指数熔断机制”;9月7日,上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联合发布《关于就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更高层面的压力将加速熔断制度出炉,以期进一步完善市场风险防控制度。
  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征求意见
  2013年8月16日上午11点06分左右,“8·16光大乌龙指”事件发生,上证指数瞬间飙升逾100点,最高冲至2198.85点。沪深300成分股中,总共71只股票瞬间触及涨停,且全部集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
  事后调查结果显示,该事件中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共下单230亿,成交72亿,涉及150多只股票。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如果上交所设立熔断机制,此次事件即可避免。
  所谓证券交易的熔断机制,是指当股市大盘或个股波动超过预先设定的标准时,触发交易中断或暂停的机制,具体分为大盘和个股熔断机制。
  “8·16”事件后,上交所称将对熔断机制进行“进一步研究和论证”,同时称“进一步抓紧研究论证股票”T+0“交易制度”。但从后续事态发展来看,两项制度并无实质性推进。
  时隔近两年以后,在6月底到7月初的股市大幅下挫中,面对紧缺的流动性和市场恐慌情绪,部分专家再次提出“熔断”机制,但彼时仓促之中并未提上议事日程。
  9月6日晚间,证监会以“有关负责人答新华社记者问”形式公开表态“研究制定实施指数熔断机制方案”后,《通知》规定:沪深300指数日内涨跌幅达到一定阈值时,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可转债、可分离债、股票期权等股票相关品种暂停交易,中金所的所有股指期货合约暂停交易,暂停交易时间结束后,视情况恢复交易或直接收盘;设置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涨跌都熔断,日内各档熔断最多仅触发1次。
  涨跌停板何去何从?
  事实上,沪深交易所已经在股票交易的部分环节实施“熔断”机制。
  2014年IPO 重启前,上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抑制新股首日爆炒,设计了严厉的熔断机制,即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以及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20%以上时,均将遭到临时停牌。
  但熔断机制并未产生预期效果。以2014年1月29日深交所新股上市情况为例,7股开盘集体以20%高开“秒停”,因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超过10%,全部7只新股触发临时停牌。复牌后,7只新股股价再次被集体拉升,遭遇二度临时停牌,最终以涨幅上限收盘。
  从实施效果来看,熔断机制难如人意,在供需矛盾突出的条件下,并未对爆炒新股现象产生明显功效。此后不久,监管层取消了新股上市首日二次临时停牌的规定。
  “真的大趋势形成以后,熔断机制不会止跌(止涨),只能暂时缓冲速度。”若水投资袁玉玮表示,“熔断机制需要和取消涨跌停板配合,主要是为降低交易风险,但保证流动性、增加机构操纵股价的难度。涨跌停板很容易被资金雄厚的机构操纵流动性,并进一步操纵股价。”
  我认为7月初股市调整最剧烈的时候采用熔断机制是可行的,毕竟当时市场信心出现缺失,熔断机制可以很好地发挥作用。
  但如果在当前市场较为稳定的情况下再推出熔断机制,则意义并不大,因为我们已经有了涨跌停板制度,在涨跌停板之内再设熔断是重复的。“方世圣指出,”实质还是人为限制流动性,同时存在涨跌停板制度和熔断制度的,全世界都还没有先例。
  “熔断机制顶多消除日内的人或程序的”乌龙指“,而且熔断机制可能还会给高频交易造成新的套利机制。”袁玉玮指出。
  上交所官方亦曾公开表示,“我国证券交易没有建立熔断机制,但沪深交易所股票交易实行10%涨跌幅限制,且股票交易中每一笔限价申报均有”价格笼子“。市价订单也仅能吃掉当前价位五档以内的单子,有利于防止明显的价格错单,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发挥防止暴涨暴跌、维护市场稳定的作用。从境外情况看,股票现货市场对个股涨跌幅限制与大盘熔断机制,一般是二者选用其一,同时使用这两种机制的较少。”
  恐再伤期指流动性
  值得注意的是,“指数熔断机制”恐怕将不仅仅影响现货市场。根据征求意见稿,当沪深300指数日内涨跌幅达到一定阈值时,除股票等品种外,中金所的所有股指期货合约将暂停交易。
  “如果现货指数采取熔断机制,则期指不可能独善其身,也将启用熔断机制。”接近交易所人士表示,“问题是短期内股票市场的涨跌停板有可能被取消吗?在不取消涨跌停板的前提下,熔断是否多此一举?期货现货能否一视同仁?”
  “我比较担心的是只在股指期货市场实行”指数熔断“机制。事实上早在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市前的模拟交易期间,当时的交易规则即设置了7%的熔断机制,但在正式上市前被取消。”方世圣表示,“毕竟现在还没有人能够证明”期货价格引导现货价格“,现有研究结果显示是”现货价格引导期货价格“。”

[1] [2]  下一页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