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乐惠IPO火急火燎:未上会股权转让价已定在23倍PE
来源微信公众号:IPO日报
证监会发审委的改选已经告一段落,主板(含中小板)和创业板发审委即将合并,以后不分板块一起审核。不过,目前在任的发审委员的IPO审核工作依旧要继续。
9月26日,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乐惠”)即将面临证监会发审委的考核。
资料显示,宁波乐惠拟于上交所公开发行1865万股,计划募集资金4.09亿元,用于生物过程装备生产项目、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宁波乐惠专注于啤酒酿造为主的过程装备及无菌灌装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安装。IPO日报梳理招股说明书发现,各方面均表现不错的宁波乐惠的股权转让公允性、持续盈利能力或将经受质疑。
23倍的市盈率如何确定?

股权结构方面,宁波乐惠控股股东为乐惠控股,持有31.33%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赖云来和黄粤宁,两人合计持有乐惠控股81.56%的表决权。
据招股书披露,宁波乐惠于报告期内经历了多次股权转让,其中2015年以后股权转让的价格较高。
2015年9月,公司股东会决议乐惠控股将其持有的3%股权以3000万元转让给李玮晴、将其持有的2%股权以2000万元价格转让给赖光明,每1元注册资本转让价格为20元。此定价系按照2015年预计净利润的20倍市盈率确定。
随后,2015年11月,乐惠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12月进行了一次增资。宁波乐惠表示,考虑到公司负债率较高,有意通过适当增资补充公司发展资金,王兰等21名自然人和元达信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认可公司的投资价值,参与了本次增资。
王兰等21名自然人和元达信本次增资价格为每股20元,同样系按照2015年预计净利润的20倍市盈率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均为2015年的预计净利润。记者试图向宁波乐惠询问2015年的预计净利润数据,但是宁波乐惠仅是摆出了招股书中公开披露的净利润数据,并没有直接回答记者的问题。
因此,上述预计净利润是否与实际净利润存在较大差距尚未可知,相关股权转让定价是否公允也无法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