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多公司被警示 牵出华英证券
如江苏金鑫建材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将其中1.211亿元划转至天津紫荆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紫荆”)进行委托理财,双方约定年化收益率为10%,期限为3年。2015年6月19日及2016年6月22日,天津紫荆代江苏金鑫建材有限公司支付2笔债券利息各1205万元。2017年4月28日,天津紫荆再次代替支付提前兑付的债券本金12500万元及利息988.29万元。
此外,证监会对江苏金鑫建材有限公司的检查牵出了其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华英证券。

证监会认为,华英证券作为发行人2014年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受托管理人,未及时发现其在2014年6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期间,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将其中1.211亿元划转至天津紫荆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行为。而其出具的《江苏金鑫建材有限公司2014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三份报告中,均披露发行人已按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二是将募集资金转借他人;
涉及到该问题的主要有两家公司,分别为洲际油气(5.21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
2016年,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亿元,约定用途为补充营运资金。2016年7月,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2000万元,经多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其他公司的银行账户流转后,最终以往来款的形式对外支付给其他公司;2016年9月才收回上述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