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评联通混改:定增比和定价基准日设定与新规不符
来源:券商中国 发布时间:2017-08-18 18:32:16
再看,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7年8月1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8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中国联通混改方案一出,投行界一片凌乱,纷纷质疑这份混改方案的合规性。因为,按照监管部门年初制定的规则,这份混改方案至少存在定增比例和定价基准日设定两项违规。
今年2月中旬,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两项核心内容分别为:
1、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
2、 取消了将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的规定,明确定价基准日只能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面对中国联通A股昨日晚间发布又撤回的混改方案,投行界普遍认为明显违背了监管部门的这两项规定。
“非常怀疑中国联通前期聘请了投行,这份方案非常不专业或者非常匆忙,目前中国联通需要重新修订方案,或者走国务院特批通道。”一位具有十余年投行经验的人士表示。
带热国企改
受中国联通H股停牌和中国联通A股混改方案超预期影响,中国船舶(26.490, 0.66,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