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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克友:新股业绩为何频频变脸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2017-05-03 20:13:06

  因此,需要改革的不只是IPO的速度或者数量,更是审核制度本身。而且,IPO速度的加快和数量增加,并不意味着就是市场化改革。如果IPO审核制度本身没有改变,IPO的加速或者收紧,都在发审委的手里,不过是随时可以改变的一个系数。

  在很大程度上,新股业绩“变脸”,正是长期以来市场化和监管“双重不足”的一种产物。

  要知道,监管和市场化之间的关系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资本市场上,市场化改革的深化,也意味着监管部门的归位和尽责。因为市场化改革的深化,需要更加有力的监督。同时,市场化改革越是深化,也越有利于监管部门回归本位。监管任务艰巨,不应成为改变市场化改革方向的理由。这是监管和市场化的辩证法。

  但现实的问题会更加复杂。监管不足,往往成了市场化改革的障碍。比如,在证券法修订草案二审中,IPO审核制度的改革就变得更加谨慎。

  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作汇报的一审稿中,明确提出推进股票注册制改革。在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建作汇报的二审稿中,则指出“注册制改革相关准备工作仍在进行,具体改革举措尚未出台,暂不做修改”。

  西南政法大学曹兴权教授认为,这体现了经济学界和法学界的区别,前者“思维激进”,后者“思维保守”。换句话说,经济学家们更看重市场化改革,而法学家们更注重监管。但笔者并不认同这样的观点。其实,两者的目标并没有根本冲突,而应该是同一个方向才对。因为市场化改革,并不妨碍加强监管,反而更有利于监管的实现。

  责编 祝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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