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被宝能举牌成第一大股东 万科和南玻A的结局为何截然不同?
第三,资本市场权利保护的事实改善和风险分担的意识加强使得原第一大股东倾向于选择股权分散的股权结构。历史上包括在内的各个国家上市公司倾向于股权集中,恰恰是由于公司治理结构并不完善。为了减少经理人谋取私人收益以损害股东利益的可能性,一些股东会选择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这样便于通过行使投票权将损害股东利益的不称职的经理人及时辞退,以免形成经理人的盘踞。哈佛大学Shleifer教授领导的研究团队特别发现,在具有普通法法律传统和法律渊源的国家,由于能够向投资者权利提供更好的法律保护,并形成好的治理制度环境,在这些国家,股份公司的股份趋于分散。他们的理论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在英美等国家公众公司的股权高度分散。
出于同样的道理,从原控股股东角度来看,经过多年的发展,资本市场不仅具备了一定的分散风险的功能,而且看起来能够保护股东利益的各种外部内部治理框架和法律体系初见端倪,把较大比例的股份集中在同一家公司并非其最优选择。我们看到,在南玻的案例中,原第一大股东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在宝能成为第一大股东后,不仅没有做出增持的反应,甚至在宝能系进驻南玻A董事会事件发生前还进行减持;在万科的案例中,原第一大股东华润则选择以受让深圳地铁的方式全身退出对万科股份的持有。上述行为的选择一定程度与国企把业务收缩在主营业务的战略调整有关。毕竟,一些行业不仅不为非控股股东所熟悉,而且还耗费控股股东大量的精力和投入参与该公司的治理,如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管等。通过退出自己不擅长不熟悉的领域,而使自己的业务发展集中于所擅长所熟悉的领域纵深发展,才能真正做到有守有为。近期在发改委召开的专题会议上也明确提出,国有企业要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我们相信,包括中国联通(7.470, 0.00, 0.00%)等在内的国有企业将加快引入社会资本的力度,逐步建立社会资本愿意参与、能够参与的治理构架,实现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的合作共赢,以此扎实推进国资监管从“管企业”到“管资本”的角色转变。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资本市场走向成熟和外部法律环境的逐步改善,资本市场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进入股权分散时代。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从2005年股改前的40%以上已下降到目前33%左右。这意味着,对于大多数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既没有绝对控制权,同时也不再具有相对控制权,以否决其他股东三分之二投票通过的可能性。不仅如此,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小于20%的公司超过500家,甚至有50家左右的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不足10%。上述变化使得第一大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并没有以往那么重要,第一大股东的性质由此同样变得不再重要。
总结万科和南玻A第一大股东性质改变带给公司治理理论和实践的启发,我们看到:其一,第一大股东性质改变既是重要的,也是不重要的。其重要程度依赖一个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程度。给定一个公司已在一定程度形成完备的公司治理结构,第一大股东性质的改变对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变得无关紧要;其二,在资本市场,如同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将由集中趋于分散将成为常态一样,未来第一大股东性质的转变也将成为常态;其三,国有企业进入什么领域,同时退出什么领域要依据战略调整方向和业务开展熟悉程度,做到有进有退,有守有为。
(作者系盘古智库学术委员、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