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财富股票

上市公司“花样”造假 证监会A股打假重拳频出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发布时间:2017-03-15 20:55:28
  安硕信息(34.350, -0.09, -0.26%)于2014年5月至2015年2月期间,在有关信息披露以及10次接待多家机构投资者过程中,持续披露开展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这一不准确、不完整的误导性信息;东方证券(15.210, -0.01, -0.07%)研究所计算机行业首席分析师浦俊懿、行业研究员郑奇威违反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法律法规,在未经公司内控部门审批、复核的情况下,使用“极具业务延展性”“强烈看好”“最优质的银行IT标的”等夸大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编写邮件,向128家金融机构的1279人员累计发送邮件1.1万余封,传播安硕信息开展互联网金融有关业务信息。

  刘士余2月26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态,过段时间,大家还会看到证监会公布有影响力的案子,包括“忽悠式”重组、“忽悠式”并购。

  应大幅提高违规成本

  “上市公司出现业绩造假、忽悠式重组、借高送转掩护减持、公开承诺不履行等违规行为,主要是因为我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有待完善。”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表示,上市公司对于信义、信用、信誉的重视度不够,以谋取短期经济利益为主导,导致经济行为存在快餐化的趋势,更重要的是我国股市惩恶力度不够,违规收益远超违规成本,这些环境因素的叠加必然会导致上市公司铤而走险牟取暴利。

  田利辉表示,一是应该大幅提高违规成本,显著增大违规的惩戒力度,把退市、巨额罚款等处罚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将涉嫌并已经确认违规的个人移交刑事司法程序处理。二是进一步明确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性的审查,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透明、真实。三是建议证监会成立相应处室搜集、整理上市公司违规信息,为执法部门提供便利和依据。同时,还应鼓励舆论与市场特别是网民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监督,弥补证监会执法人员有限的不足。

  “这三项措施相辅相成,只有齐头并进、共同推进,才能形成一种上市公司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市场文化氛围。”田利辉强调,惩戒力度足够大就“不敢违”,信息披露足够透明就“不能违”,从而在“不敢违”“不能违”的基础上实现“不想违”的治理目标。

  业内人士指出,美国等成熟证券市场始终坚持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重。此外,美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法》《联邦民事诉讼法》《私人证券诉讼修改法》《证券诉讼统一标准法》等均赋予了投资者集团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权利。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